盐城地税局年2月份《涉税信息月报》
涉税信息月报
年第 2 期(总第 38 期)
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
目 录
★ 涉税通知
一、欢迎使用 12366 税收业务知识库
二、本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
三、本月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
四、本月“纳税人学校”课程安排
★ 政策公告
一、省地税局公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
三、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明确
四、税务机关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为征收船舶车船税
五、经批准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特定劳务收入 3 年内免征营业税
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修改
★ 办税指南
一、欢迎纳税人预约办税
二、外籍人员个税征管软件客户端操作指南
★ 12366 热点问题
纳税咨询电话: 12366-2
网上办税厅 : yc.
涉 税 通 知
一、欢迎使用 12366 税收业务知识库
为方便纳税人查询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我们在外网开设了“ 12366 税收业务知识库”。纳税人可以点击江苏地税网站上的“ 12366 税收业务知识库”进入系统,学习办税知识,查询税收法规,了解办税流程,享受全天候的咨询服务。 12366 知识库分“问题解答”、“税收法规”、“办税流程”、“热点问题”四个模块。纳税人既可以通过左边的目录树查阅,也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搜索。
二 、 本月申报的税种、基金(费)及申报期限
申报的税种、基金(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市区一般基金费。
申报期限: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 本月局长接待日活动安排
时间:
地点:迎宾南路办税服务厅(迎宾南路 123 号)
接待局长:薛振平
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
四、本月“纳税人学校”课程安排
主题:纳税人日常涉税事项办理实务培训
时间:
地点:市地税局(迎宾北路 69 号)东三楼 308 电教室
参加人员:新办企业纳税人(办税员)。
获取“纳税人学校”培训课件、办班通知等详细信息请登录盐城地税网站点击“纳税人学校”栏目。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登录盐城地税网站“涉税通知”栏目查询。
政 策 公 告
一、省地税局公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
《关于发布〈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 [2012]3 号)规定,自 年 2 月 1 日起, 纳税人对存量房交易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核定计税价格相关文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定,作出争议处理决定。情况复杂无法按时办结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对同一次交易的计税价格争议,纳税人只能够申请一次争议处理。纳税人对重新核定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就
三、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明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2 号)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收契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另外,文件还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单位或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房屋、土地权属转移等契税政策予以明确。
四、税务机关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代为征收船舶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公告 年第 1 号)规定,自
五、经批准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特定劳务收入 3 年内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94 号)规定,对经铁道部或者各铁路局批准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 [ 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 ] 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自改制之日起 3 年内免征营业税。按本通知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 自
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4 号)规定,为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需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中的“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中增加“已缴纳增值税”和“增值税税率”两栏。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登录盐城地税网站“最新政策”栏目查询。
办 税 指 南
纳税人如需办理涉税事项,可先登录盐城地税网站“办税指南”栏目,查询该事项的办理指南。
一、欢迎纳税人预约办税
受理范围
1 、一次性发票认购、验旧量超过 100 份。
2 、急需购领发票、代开门临发票。
3 、一次性代开票数量超过 10 份以上。
4 、一次性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10 份以上。
5 、一次性开具、缴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5 份以上。
预约须知
1 、需要办理预约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告知需要预约的服务内容和具体时间。
2 、预约后请确保电话联系畅通,我们将在 1 个工作日内与您核实确认。
3 、如预约的单位或个人未在预约时段内前来办理预约事项,或到办税服务厅后提出变更服务事项要求的,视为取消预约,需重新办理预约或按正常流程办理涉税事项。
预约方式
1 、电话预约:拨打 12366→2→2 ,进行人工预约。
2 、网上预约:登陆盐城地税网站,点击首页 “12366 在线咨询 ” 图标进行网上预约。
二、外籍人员个税征管软件客户端操作指南
系统下载、安装与启动
1 .登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离线客户端下载中下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客户端”
2 .本软件下载解压后可直接使用,无需安装,在解压后的文件夹中找到客户端软件,双击即可打开软件。
主要操作流程
本软件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人员信息”、“日常申报”、“年度清算”和“ 12 万自行申报”五个模块。
(一)、企业信息
即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基本信息 , 点击“企业信息”,输入企业税务管理码( 15 位,如 320XXXXXXXXXXXX )和企业名称。
(二)、人员信息
主要用于扣缴义务人对外籍人员基本信息的维护
1) 新增 人员
外籍人员在入境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任职登记。
a. 点击“新增人员”,进入人员信息界面。
b. 点击“增加”即为新增人员信息明细。
c. 在新增人员信息明细界面,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完整。
d. 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导出 XML ”文件,生成人员信息的 XML 格式文件。通过省地税申报网站,上传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e. 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信息上传下载”。
f. 在外籍个人信息上传界面,点击“浏览”,选择生成的人员信息 XML 文件后,点击“上传”,将人员信息上传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审核时需同时报送以下纸质资料:《外籍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在新增人员信息预览中打印)、护照或台胞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任职单位出具的任职或兼职证明。
2 ) 下载审核人员信息
将所有已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的人员信息下载,以便申报。只有通过审核的人员,本申报期才允许申报,如果企业本期有人员变动,已上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一定要重新下载审核人员信息,否则会造成申报人员和税务机关登记人员不符的现象。如果企业本期没有人员变动,则不需要重新下载人员信息。
下载流程如下:
a. 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信息上传下载”,在外籍个人信息下载界面,点击“下载人员情况”。
下载已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的人员信息 XML 文件
b. 在软件“人员信息”模块,点击“已审核人员”,通过“导入”按钮,将下载的 XML 文件导入。
通过“导入”按钮,将从省地税网站下载的人员信息 XML 文件导入。
(三)、日常申报
1 )普通算法
普通算法涵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 A (税率 20% )、稿酬所得 A (一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A (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B ( 20% 减半征收)、财产租赁所得、房屋转让所得 A (税率 20% )、股票转让所得(限售股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非上市公司)、其他财产转让所得(税率 20%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a. 点击“普通算法”,系统会提示“是否复制上期数据?”若选“是”,则会出现上一次操作时输入的所有数据。若选“否”,则出现空白表页。
b. 点击“导入人员”,选择要导入的申报人员信息。
c. 选择申报项目。
d. 然后输入境内(外)收入敲击回车键后,系统会自动、即时计算税款。
e. 输入完成后,点击“生成文件”,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确定申报”。
点击“确定申报”后,系统会生成 dat 文件,将生成的 dat 文件保存下来,在江苏地税网上办税系统“代扣代缴外籍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中进行申报。
2 )特殊算法
特殊算法涵盖: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股票期权、企业年金、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无住所个人取得数月奖金。
a. 点击“特殊算法”,系统同样会提示“是否复制上期数据?”若选“是”,则会出现上一次操作时输入的所有数据。若选“否”,则出现空白表页。
b. 选择“申报项目”。
c. 点击“导入人员”,选择要导入的申报人员信息。
d. 然后输入境内(外)收入敲击回车键后,系统会自动、即时计算税款。
e. 输入完成后,点击“生成文件”,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确定申报”,生成 dat 文件。
f. 将生成的 dat 文件保存下来,然后在江苏地税网上办税系统“代扣代缴外籍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特殊算法)”中进行申报。
(四)、年度清算
年度清算包括年度申报和离职离境清算,在做年度申报和离职离境清算之前,首先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信息上传下载”,在外籍个人信息下载界面,点击“下载申报明细信息”。
获取申报明细数据 XML 文件。
1 )年度申报
办理任职登记的外籍人员,应在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a. 点击 “年度申报”,打开申报界面,系统默认为当前需申报年度,可以修改申报年度。
b. 点击“ XML 数据导入”,选中从省地税申报网站下载的申报明细数据,点击“打开 ” 。
c. 点击“选择人员”,选择需要做年度申报的人员,点击“确定 ” 。
年度申报共包含六张表页,依次打开每张表页,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列,填列完成后点击“保存数据”。同时也可以点击“导出 Excel ”,把报表另存为 Excel 表格。深蓝色为企业下载字段或数据,不允许修改;淡蓝色为企业下载字段或数据,允许修改;黄色为企业自行填制;灰色为系统自动计算字段。
d. 其他人员也按同样的流程填列年度申报信息,年度申报信息填列完成后,点击“生成文件” , 勾选要申报的人员后,点击“确定”。
选择盘符,将生成的 xml 文件保存下来
e. 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将生成的 xml 文件进行上传申报。
申报完毕后,报送以下纸质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① 、申报资料(在软件中打印):
( 1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必报)
( 2 )、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年度申报表;(必报)
( 3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确认书;(必报)
( 4 )、工资薪金所得汇价折算确认书;(必报)
( 5 )、企业现行福利政策确认书;(必报)
( 6 )、外籍人员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确认书;(必报)
外籍人员应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等表格上签字确认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 、附报资料要求:
( 1 )、护照或台胞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必报)
( 2 )、护照或台胞证等签证栏中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必报)
( 3 )、境内、外收入证明(工资奖金福利证明或明细工资单)或派遣公司、单位委托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收入证明;(必报)
( 4 )、在境内、外机构兼任职务的,由任职单位出具的兼职证明;(选报)
( 5 )、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报)
( 6 )、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企业现行福利制度文本(复印件);(选报)
( 7 )、如对外捐赠,还应提供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选报)
2 )离职离境汇算
办理任职登记的外籍人员发生离职的,应在离职前 30 日内办理离职离境清算手续。
a. 点击“离职离境清算”,打开清算界面,系统默认为当前需清算年度,可以修改清算年度。
b. 点击“ XML 数据导入”,选中从省地税申报网站下载的申报明细数据,点击“打开”。
c. 点击“选择人员”,选择需要做离职离境清算的人员,点击“确定”。
离职离境清算共包含六张表页,依次打开每张表页,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列,填列完成后点击“保存数据”。同时可以点击“导出 Excel ”,把报表另存为 Excel 表格。深蓝色为企业下载字段或数据,不允许修改;淡蓝色为企业下载字段或数据,允许修改;黄色为企业自行填制;灰色为系统自动计算字段。
d. 其他人员也按同样的流程填列离职离境清算信息,清算信息填列完成后,点击“生成文件” , 勾选要申报的人员后,点击“确定”。
选择盘符,将生成的 xml 文件保存下来
e. 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离职离境清算申报表”,将生成的 xml 文件进行上传申报。
申报完毕后,报送以下纸质资料至税务机关审核:
① 、申报资料(在软件中打印):
( 1 )、个人所得税离职离境清算表;(必报)
( 2 )、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年度申报表;(必报)
( 3 )、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确认书;(必报)
( 4 )、工资薪金所得汇价折算确认书;(必报)
( 5 )、企业现行福利政策确认书;(必报)
( 6 )、外籍人员取得有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确认书;(必报)
外籍人员应在《个人所得税离职离境清算表》等表格上签字确认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 、附报资料要求:
( 1 )、护照或台胞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必报)
( 2 )、护照或台胞证等签证栏中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必报)
( 3 )、境内、外收入证明(工资奖金福利证明或明细工资单)或派遣公司、单位委托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收入证明;(必报)
( 4 )、在境内、外机构兼任职务的,由任职单位出具的兼职证明;(选报)
( 5 )、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报)
( 6 )、对取得有关免税补贴的,还应提供企业现行福利制度文本(复印件);(选报)
( 7 )、如对外捐赠,还应提供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选报)
(五)、 12 万自行申报
a. 点击“ 12 万自行申报”模块,打开申报界面
b. 点击“ XML 数据导入”,选中从省地税申报网站下载的申报明细数据,点击“打开”
c. 点击“导入人员”,选择需要导入的人员信息
d. 双击人员姓名,在弹出的界面修改或输入各项收入数据,然后点击“保存”
e. 输入完成后,点击“生成文件”,然后点击“确定申报”
f. 选择盘符,将生成的 dat 文件保存下来,并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将生成的 dat 文件在 12 万自行申报表中进行上传申报。
在线升级
软件提供在线升级功能,每次登陆进入软件时,会自动检测新版本,若存在新版本,则弹出发现新版本提示界面,请点“确定”,进入在线升级过程,升级完成后,点击“ OK ”,完成升级。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登录盐城地税网站“办税指南”栏目查询。
12366 热点问题
一、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问: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6 万元(含 6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11 〕 117 号 ) 规定:“自
三、问:营改增之后,文印晒图是征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2 〕 86 号)规定:“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
四、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契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 82 号)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如需咨询更多涉税问题,欢迎拨打 12366-2 ,或登录盐城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或“你问我答”栏目进行咨询。
纳税人维权渠道
维权热线: 12366-2 ;
网上维权: yc. “维权渠道”栏目;
维权信箱:各办税服务厅设有纳税服务投诉箱、涉税案件举报箱、廉政行风投诉箱;
其他渠道: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或“纳税人之家”。“纳税人之家”具体地址电话,请查阅《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或登录盐城地税网站点击“纳税人之家”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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